
2018年購入設備價格不超過500萬可以一次性進費用吧
答: 你好,是的。財稅(2018)54號基本規(guī)定為: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
買的監(jiān)控設備一批24000,是否可以一次性入費用
答: 您好!建議計入固定資產(chǎn)。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我有一個單位被查了,2017年的二手加工設備可以一次性入費用嗎?
答: 你好,不允許一次性計入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