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怎么辦

代理記賬是指企業(yè)出于管理財務和減輕負擔等目的,將財務記錄的錄入和處理的工作派付出去,委托財務會計服務機構、個人會計師或會計公司等代理自己進行記賬工作的一種記賬服務方式。具體的流程是:首先,客戶提供有關財務信息,比如各種記賬憑證、進銷存報表、稅務申報表等;然后,代理記賬機構收集提供的所有財務信息,開展記賬工作,對所有的財務憑證進行準確的錄入和核對,并形成財務報表,最后將財務報表報送給客戶;客戶根據財務報表的要求,進行后續(xù)的報稅,并對財務信息進行內部核對和審計。
拓展知識:
雖然代理記賬非常方便,但是在做代理記賬之前,還有一些前置工作需要客戶準備,比如,選擇和簽署服務合同、提供財務信息和財務憑證等,這些前置準備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就無法完成代理記賬的工作。另外,還要認真選擇代理記賬服務機構,要求其具備資質、技術含量和安全機制等,從而保障記賬的質量和保密性。
代理記賬公司會計的工作內容是什么 問
1、幫客戶申購發(fā)票、然后根據客戶供給的合法原始憑證(如,購銷發(fā)票、入庫單、領料單、金錢匯出匯入底單及其他財政收支單據、有關經濟合同等)編制會計分錄;代理記賬及結帳;編制會計報表; 2、外勤會計將審核會計填制的稅收繳款書交到客戶開戶銀行,劃轉稅款。 答
代理記賬公司屬于什么行業(yè)類型 問
代理記賬的公司屬于提供服務的企業(yè),屬于現代服務行業(yè)。代理記賬公司以其收取的代理服務費為主營業(yè)務收入,如果有其他稅務咨詢,工商代理,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也同樣按現代服務業(yè)務來處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率為3%。 答
代理記賬費用計入什么科目 問
代理記賬如果是單位開具了發(fā)票的話計入管理費用-服務費,如果是個人為工資代賬開具了勞務發(fā)票的話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如果個人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計入管理費用-工資。 答
代理記賬需要做哪些工作 問
代理業(yè)務編輯 一般,代理機構會提供以下業(yè)務: 1、整理原始單據、記賬憑證; 2、出具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3、每月納稅申報及稅款交納,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4、新公司國地稅報到等; 另外,有些機構可以提供免費的每月報稅短信通知,郵件通知服務。 答
如何開辦代理記賬公司 問
開辦代理記賬公司需要準備辦證申請材料、設立組織、獲取資質認證、簽訂合同、招聘人員和與客戶建立聯系,以及不斷完善服務內容和技術水平、進行內部檢查等步驟。 答

代理記賬辦資質怎么辦?
答: 你好,提供主管的中級證書,幾個從業(yè)人員的從業(yè)資格證,去當地財政局申請辦理
深圳這邊做代理記賬的,會綁定客戶公司嗎?就成為客戶公司辦稅員
答: 同學你好 會綁定辦稅員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代理記賬許可證怎么辦理?
答: 參考這個 具體以你當地規(guī)定準 一、申請對象 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市財政局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tǒng)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才能從事代理記賬業(yè)務。 二、申請條件 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yè)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yè)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yè)務規(guī)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三、申請程序 申請單位具備申請條件后,除會計師事務所外,應向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地的區(qū)、縣級市財政局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四、申請資料 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機構的協(xié)議或者章程; 2.從業(yè)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yè)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 3.主管代理記賬業(yè)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yè)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yè)的書面承諾; 4.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5.代理記賬業(yè)務規(guī)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五、辦理期限 各區(qū)、縣級市財政局受理《代理記賬許可證》申請后,審查申請機構的申請資料和辦公場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審批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fā)《代理記賬許可證》。 六、每年報備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 1.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 2.營業(yè)執(zhí)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3.專職及兼職從業(yè)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代理記賬機構不按期報送材料的,由各區(qū)、縣級市財政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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