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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
解析:
酒類產(chǎn)品(除啤酒、黃酒外)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時應(yīng)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本題中,含增值稅價款45.2萬元、包裝物押金2.26萬元、手續(xù)費1.13萬元均為含稅收入,需先價稅分離(÷(1+13%)),再按消費稅稅率10%計算應(yīng)納稅額。
計算過程為:
(45.2+2.26+1.13)÷(1+13%)×10%
=4.3(萬元),與題目結(jié)果一致。
解析:
酒類產(chǎn)品(除啤酒、黃酒外)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時應(yīng)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本題中,含增值稅價款45.2萬元、包裝物押金2.26萬元、手續(xù)費1.13萬元均為含稅收入,需先價稅分離(÷(1+13%)),再按消費稅稅率10%計算應(yīng)納稅額。
計算過程為:
(45.2+2.26+1.13)÷(1+13%)×10%
=4.3(萬元),與題目結(jié)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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