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lǐng)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nèi),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guān)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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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軍:堅持打卡!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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