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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后,業(yè)務招待費40%的部分,要調(diào)增利潤,可我公司是虧損狀態(tài),還用做會計分錄嗎?要是需要做,怎么做? 。。。
我在五月份做匯算清繳時,業(yè)務招待費稅法上只允許扣除12萬元,但是我的賬上做了18萬元,請問我的會計分錄需要在5月份做一次調(diào)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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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rt of youth 追問
2020-05-25 09:48
路老師 解答
2020-05-25 09:48
Short of youth 追問
2020-05-25 09:52
路老師 解答
2020-05-25 09:56
Short of youth 追問
2020-05-25 10:05
路老師 解答
2020-05-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