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購農副產品對外銷售是否享受免稅政策
車翠霞:
于2020-05-09 09:57 發(fā)布 ??835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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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5-09 09:59
你看你們是不是這種,一、增值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yǎng)、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yè)產品(詳見附件1)。
注意: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yè)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yè)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yè)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guī)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對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yè)產品,視同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yè)產品免征增值稅。(依據(jù):財稅〔2008〕81號)
(三)回收再銷售畜禽
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yǎng),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托養(yǎng)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屬于公司),農戶飼養(yǎng)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銷售。在上述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于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免征增值稅。(依據(jù):總局公告2013年第8號)
(四)制種企業(yè)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于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yè)產品,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guī)定免征增值稅。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傭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依據(jù):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
(五)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xù)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種子種源)免征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依據(jù):財關稅〔2016〕64號)
(六)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糧食、大豆免征增值稅,并可對免稅業(yè)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依據(jù):財稅字〔1999〕198號、財稅〔2014〕38號)
(七)對從事農產品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注意:不包括規(guī)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依據(jù):財稅〔2012〕75號)
(八)對從事蔬菜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注意: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依據(jù):財稅〔2011〕137號)http://www.shui5.cn/article/1b/126567.html
車翠霞: 追問
2020-05-09 10:05
車翠霞: 追問
2020-05-09 10:08
maize老師 解答
2020-05-09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