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因拖欠工資,后期一個月內(nèi)補發(fā)了兩個月工資,合計金額超出了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這種情況也要交個稅嗎?
答: 不會交,你這個減除費用會累計扣了,你1月入職,那這個減除費用是根據(jù)你入職時間生成的,只有1月發(fā)那估計會涉及扣稅,
十月份不是起征點5000了嗎?然后9月工資20號發(fā)放,十月報9月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還是3500吧?如果把9月工資放到十月10號發(fā)的話,那么十月要不要報個人所得稅?
答: 您好!10月分申報的時候就默認按5000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wù)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您好,想問一下,如果在一家公司前三個月工資為5000(并未達到起征點),第四個月工資為9000,這樣的情況需要補交前三個月的個人所得稅?
答: 你好,之前的是不需要交稅的。


YOGA 追問
2019-11-06 11:23
王晶老師 解答
2019-11-06 11:33